刚来挪威时,石鹏在一家中国餐馆打工,随着我要到首都奥斯陆的一所音乐学院演出,他就辞去了这项工作。此时,我俩的身体都不好,他也不让我去打工了。
傍晚时分,我俩常去市中心一条热闹的行人街上散步,那里有来自各个国家的卖艺队伍。石鹏受到了启发,说:“重活干不了轻活还是可以干的,再说这种街头生活也很有意思。我搞摄影,你可以拉小提琴。”“拉小提琴?让我当乞丐去讨钱?太丢人现眼了!”“我不同意你的观点。第一,人要学会适应生活体验生活,多经历一点没坏处。第二,艺术不就是给人听和看的吗?在室内室外演奏只是场地不同。乞丐不劳而获,我们是靠劳动献艺挣钱。一个人肯劳动,在任何时候、在任何人面前都有尊严。”
行人街上有唱歌剧的,有弹钢琴、弹竖琴的,有拉大提琴、中提琴、小提琴的,有吹长笛的,拉手风琴的,吹管乐的,有跳舞的。他们中间有业余的、有专业的,有大人、有小孩……他们都坦然地在街上表演。我决定加入这个五色斑斓的艺术大军,像吉卜赛人那样过把瘾!
何况我需要钱,要寄给女儿,要给她打电话,一分钟23元啊(挪威克朗与人民币等值)!
第二天,我拿了一把小提琴就上街了。不一会儿,过路人被我的琴声和纯熟的技巧吸引住了,有人放钱在琴盒和我口袋里,有人鼓掌,有人翘大拇指,有人写条子称赞我,有人送花,有人将刚买好的饮料放到我琴盒里,有人放上了名片邀请我去工作……有一个人听完一首乐曲后恭恭敬敬送上一百元,听完第二首又送一百元。他一共听了四首,送了四百元,还一再鞠躬道谢心满意足地走了。
我发现,路人也是按质论价付钱给卖艺者,我获得的钱最多,连巡逻的警察也故意将头伸过来看看我的琴盒里,乖乖!起码二三千元!
石鹏注意上了扎彩色辫子的行当,50元扎一根,约15分钟左右完成,生意极好。这是从非洲传来的一种头饰,成本费约一元左右,可以赚几十倍的钱,加上我也有兴趣研究这种玩艺儿。我们马上去买了珠子和各种彩线上街摆摊,四个小时就赚了九百元。
除了这个项目之外,我又学会了贴花和在身上画花,最了不起的是两个星期内我学会了速描人像,尽管与专业水平不能比。
不过,这个迅速壮大的街头队伍把两旁商店挡住了不算,还抢走了店里不少生意,店主们纷纷向警察局投诉。可是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”,警察一来大家就又躲又逃,他们一走,我们这些人又都钻了出来。我俩拼搏了两个夏天之后,政府就对这条街的脏、乱、差现象制定出了有力的整治措施。
这段生活很快被人传到国内,有人说我情况很不妙,有人说我在干有损国格的事,他们为我痛心、遗憾。我已是个不在乎别人说三道四的人了,我只知道走自己的路。